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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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兴业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科力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华容县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湖南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屋顶租赁中介费351568元、违约金105470元; 二、被告湖南兴业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在责任; 三、驳回原告湖南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解除反诉原告华容县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反诉被告湖南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签订的《华容县工业园分布式电源项目服务协议》; 五、驳回反诉原告华容县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754元,由原告湖南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被告华容县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兴业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754元;反诉费用4179元,由反诉原告华容县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