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统全食品有限公司 淮北市汉享食品有限公司 淮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渠沟支行 淮北中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淮北中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统全食品有限公司、***、***、***、***于淮北市汉享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60日内对淮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渠沟支行申报的破产债权2427725.86元范围内未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二、驳回淮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渠沟支行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222元,公告费780元,均由淮北中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统全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