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沙君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中联物流(中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仓储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长沙君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联物流(中国)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400000元、支付剩余仓储服务费219912.21元,并以所有未付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承担自2019年11月13日起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中联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000元,减半收取5000元,由被告长沙君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