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眉县恒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鹏翊工贸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县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陕西鹏翊工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81234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