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根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对汉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陕0921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