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唐山市热力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203民初1349号

原告:***。

被告:唐山市热力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简进。

本院受理原告***诉被告唐山市热力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2020年5月1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书》后,未在《交纳诉讼费通知书》限定的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宏志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沈丹

裁判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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