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中心支公司
仙桃市三达实业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中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法院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仙桃市三达实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25000元。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河南中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09
发布日期 2020-06-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