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城北支行 徐州雨润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被告***一次性返还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城北支行借款本金24.12万元及截至2020年2月18日的利息7818.51元、罚息274.78元、复利199.84元;2020年2月19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复利、罚息按《个人借款合同(房贷版)》约定的标准计算; 2020年2月18日后,被告***、***、徐州雨润置业有限公司如有其他向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城北支行的直接还款情形,可在执行过程中作相应扣除。 二、被告徐州雨润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40元,减半收取2520元,保全费1800元,合计4320元,由被告***、***、徐州雨润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