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昆明美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与昆明美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的《云南省出境旅游合同》(电子合同编号:EJK7WI0UJOCG)于2020年1月25日解除;

二、被告昆明美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剩余的旅游费用32248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昆明美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316元,原告***负担4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在本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18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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