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莆田联创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2019)闽0302民初439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2019)闽0302民初439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福建莆田联创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重新办理整改后的位于莆田市城厢区车位的权属证书; 四、驳回***一审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的其他上诉请求; 六、驳回福建莆田联创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4939.8元,减半收取计2469.9元,由上诉人***负担2185.9元,由上诉人福建莆田联创世纪投资有限公司负担28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939.8元,由上诉人***负担4371.8元,由上诉人福建莆田联创世纪投资有限公司负担56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4-8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