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普华泰元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盘锦恒远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6860元,由上诉人沈阳普华泰元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负担。鉴定费30000元,由被上诉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负担(沈阳普华泰元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已将鉴定费30000元支付给天津市天鼎物证司法鉴定所,该款待执行时由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给付沈阳普华泰元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