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七欣科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晨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7民初7829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上海七欣科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洪波,总经理。 被告:上海晨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建军,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上海七欣科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晨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并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陆贤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沈晓燕 |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