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七欣科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晨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7民初7829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上海七欣科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洪波,总经理。

被告:上海晨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建军,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上海七欣科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晨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并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陆贤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沈晓燕

裁判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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