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纠纷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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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新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新泾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分家析产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7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