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一德织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就本院作出的(2016)粤0106民初7554号民事判决所确认的债权,对被告***名下的广州市花都区的房产,被告***、***名下的广州市花都区的房产,被告***名下的广州市花都区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本案受理费20100元,由被告广州市一德织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0-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