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万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诚基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703执237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万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连云港诚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00000元。本案立案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被执行人没有违反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相关规定,故被执行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银行利息。经本院多次协调,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给付8000元了结此案执行,且申请执行人连云港诚基置业有限公司书面申请同意以此金额实体结案,被执行人也同意上述方案,并将此款及相应的执行费汇至我院账户。至此,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苏07民终3337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本案实体终结。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