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赌博罪 |
| 法院 |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人任某犯{BANNED}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 二、被告人高某犯{BANNED}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 三、被告人郝某1犯{BANNED}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 四、赌资16750元,赌具骰子2个、筒子麻将36张,账本(笔记本)1个,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
| 裁判日期 | 202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