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武汉十佳万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武汉承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向原告武汉承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偿还垫付款项5922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向原告武汉承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截止至2019年8月30日的利息9184.38元,其后的利息以5922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至付清之日止; 四、驳回原告武汉承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8元(原告已预交),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