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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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杭州禾众珂芮针纺有限公司缴纳出资款495万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杭州禾众珂芮针纺有限公司缴纳出资款495万元; 三、***对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478元,由杭州禾众珂芮针纺有限公司负担378元,由***、***负担81100元,***对***、***负担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杭州禾众珂芮针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