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市中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3民初3847号民事判决;

二、广州市中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登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并协助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均由广州市中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29
发布日期 2020-07-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