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哈尔滨善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执行人黑龙江润仁通医药有限公司(现哈尔滨善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支付宝、财付通及其他有储蓄业务单位的存款及公积金予以冻结(数额详见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