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惠州金源精密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江苏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人民币48万元的财产(含银行存款、债权、股权等),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12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