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郑州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旺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良成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郑州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物业费1197.67元; 驳回原告郑州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美城公司负担5元、被告***负担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6-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