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日照君澜服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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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执行人***在(2017)鲁1102执恢238号案件执行款30万元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二年。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当事人履行完毕可申请解除冻结、查封,需要续行查封的应予查封届满前10日申请续封。查封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出租、抵押、毁坏、赠与、变卖等。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6-17
发布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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