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临朐县坤宇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临朐县东城街道宋家沟村村民委员会银行存款150000元或者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临朐县坤宇混凝土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4-29
发布日期 2020-06-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