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通法希诺纺织品有限公司
如皋市泰尔特染整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南通法希诺纺织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给付原告如皋市泰尔特染整有限公司加工费人民币167728.63元,并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损失12580元,合计180308.63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10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南通法希诺纺织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910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帐号:46×××65,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23
发布日期 2020-07-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