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企业有关的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法院 华蓥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681执恢156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匡建华。

被执行人:***,住***。

被执行人:***,住***。

申请执行人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与企业有关的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08)华蓥民初字第208民事判决书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二O二O年五月二十日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当日收到经抵扣后的案款115543.34元。被执行人***承担诉讼费6820元(申请执行人在2014年11月12日扣押清单金额15320元中收取垫付的诉讼费)、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5417元,合计12237元。

本案已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