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望奎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望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强制执行望政办人防罚字[2019]第41号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0-07-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