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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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深圳市天益智网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荣发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用174102.1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74102.12元为本金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9年7月15日起计算至运输费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江西荣发物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3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918元,由被告深圳市天益智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