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福满香城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网酒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京0105民初58126号

原告:北京网酒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殷云云。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网酒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

被告:北京福满香城食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魏翠云

原告北京网酒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福满香城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4日立案。2020年1月16日,原告北京网酒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北京网酒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原告北京网酒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判长闫伟伟

人民陪审员王凛

人民陪审员李佳佳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闻静

裁判日期 2020-03-31
发布日期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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