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石狮市潍柴产品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盛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盛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东营分行营业部的银行存款15125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15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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