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西帕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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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王惠珍、***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处理。

案件受理费7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1
发布日期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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