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观山湖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正黔、***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16312.17元,或查封、扣押、拍(变)卖执行人等价值的财产,以价款清偿以上债务。 二、提取被执行人张正黔、***收入清偿所欠申请执行人16312.17元的债务。 三、被执行人张正黔、***应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据实计算,亦一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6-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