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童氏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易力达机电有限公司 天津易力达转向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天津易力达转向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浙江童氏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零部件采购合同》(合同编号:TYZH-CGPT-16019)项下欠付货款2436806.7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395元,由原告浙江童氏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自行负担248元,由被告天津易力达转向器有限公司负担1314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