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邦景服装有限公司 当涂县明惠服装厂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当涂县明惠服装厂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立即交付原告南京邦景服装有限公司棉服2528件(款号:130××××0213); 二、被告当涂县明惠服装厂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立即归还原告南京邦景服装有限公司2台铁金刚压胶机、1台压烫机、1台气泵、1台同步机。 本案受理费3350元、保全费2420元,合计5770元,由被告当涂县明惠服装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