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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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程易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法院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所持有被告成都全程易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其中有50%的出资人系原告***。

二、被告***应将代原告***持有成都全程易物流有限公司50%股份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原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02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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