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山市金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志远数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东莞市志远数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诉讼保全费1333元,两项合计3483元,由原告东莞市志远数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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