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滦南东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仁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曹妃甸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滦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滦南东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