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蓝海海运有限公司 连云港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苏州港口张家港保税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广东蓝海海运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本案管辖权异议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因异议不成立,由被告广东蓝海海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原告苏州港口张家港保税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被告广东蓝海海运有限公司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