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满洋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鄂州市大通船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大通物流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瀛博律师事务所代理费112,804.74元。

二、驳回原告瀛博律师事务所其他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670.00元减半收取1,835.00元,由原告瀛博律师事务所负担635.00元,被告大通物流公司负担1,200.00元(原告已预缴,待判决生效后由被告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3
发布日期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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