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润家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世纪繁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晓晓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2019)浙0624民初115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宁波世纪繁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55800元,退还给***,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5800元,退还给宁波世纪繁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7-03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