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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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连承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弘坤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大连承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210,000,000元,或查封其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申请人弘坤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官助理马颖裔 |
| 裁判日期 | 2018-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