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大行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25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并在预交后三日内将交费凭证复印件提交本院。未按期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