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北京广凝鑫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定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10000元;

二、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赔付原告各项损失240093.86元;

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给付被告***垫付款10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101元,由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承担1884元,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承担421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04
发布日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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