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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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北京广凝鑫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定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10000元; 二、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赔付原告各项损失240093.86元; 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给付被告***垫付款10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101元,由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承担1884元,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承担421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4 |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