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广西朔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车辆融资租赁合同》; 二、被告***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租金54990.98元给原告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三、被告***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违约金8000元给原告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四、驳回原告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9元,由原告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63.5元,由被告***负担69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