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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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平顶山市君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兴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兴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059.64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5元,由***负担284元,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兴分公司负担30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