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焦作市乾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拍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803民初335号

原告:焦作市乾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秦泽忠,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焦作市乾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拍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焦作市乾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徐耀军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王皓

书记员董荣森

裁判日期 2020-05-21
发布日期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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