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焦作市乾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拍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803民初335号 原告:焦作市乾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秦泽忠,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焦作市乾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拍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焦作市乾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徐耀军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王皓 书记员董荣森 |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