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卢氏县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1224民初842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卢氏县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卢氏县城东关庙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24706668483N。

法定代表人:王智勇。

原告***诉被告卢氏县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胡斌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郭冰冰

裁判日期 2020-05-26
发布日期 2020-07-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