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春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奎县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望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黑1221执576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