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商洛中江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陕1002执保11号 鱼俊芝、商洛中江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鱼俊芝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1002民初1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保全人名下银行存款在77405.68元范围内予以冻结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期限一年。并于2020年3月30日立案实施。 本院于2020年4月1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保全人商洛中江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限额77405.68元,期限一年。银行反馈:该账户被某司法机关冻结且可用余额不足,未能冻结成功。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1002执保11号执行案件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于2020年4月1日结案。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