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赣0191民初132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江西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廖晓勇,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卫平,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芳芳,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江西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出版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但志燕 人民陪审员尚有生 人民陪审员杨桃花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邓萍 书记员王欣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